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局令
(第八號)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特制定《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管理暫行辦法》,現(xiàn)予公布,自一九九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局長 高盧麟
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九日
第一條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中國專利局是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的管理部門。
第三條 以專利權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中國專利局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四條 出質人必須是合法專利權人。如果一項專利有兩個以上的共同專利權人,則出質人為全體專利權人。
第五條 全民所有制單位以專利權出質的,須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中國單位或個人向外國人出質專利權的,須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準。
辦理涉外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的,應當委托涉外專利代理機構代理。
第六條 申請辦理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的,當事人應當向中國專利局寄交或面交下列文件:
?。ㄒ唬@麢噘|押合同登記申請表;
(二)主合同和專利權質押合同;
?。ㄈ┏鲑|人的合法身份證明;
(四)委托書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五)專利權的有效證明;
(六)專利權出質前的實施及許可情況;
?。ㄆ撸┥霞壷鞴懿块T或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ò耍┢渌枰峁┑牟牧?;
中國專利局以收到上述文件之日為登記申請受理日。
第七條 專利權質押合同包括以下內容:
?。ㄒ唬┏鲑|人、質權人以及代理人或聯(lián)系人的姓名(名稱)、通訊地址;
(二)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
?。ㄈ﹤鶆杖寺男袀鶆盏钠谙?;
(四)專利件數(shù)以及每項專利的名稱、專利號、申請日、頒證日;
?。ㄎ澹┵|押擔保的范圍;
?。┵|押的金額與支付方式;
(七)對質押期間進行專利權轉讓或實施許可的約定;
?。ò耍┵|押期間維持專利權有效的約定;
?。ň牛┏霈F(xiàn)專利糾紛時出質人的責任;
?。ㄊ┵|押期間專利權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時的處理;
?。ㄊ唬┻`約及索賠;
(十二)爭議的解決辦法;
(十三)質押期滿債務的清償方式;
(十四)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ㄊ澹┖贤炗喨掌?,簽名蓋章。
第八條 對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的專利權質押合同,中國專利局不予登記:
?。ㄒ唬┏鲑|人非專利文檔所記載的專利權人或者非全部專利權人的;
?。ǘ@麢啾恍鏌o效、被撤銷或者已經終止的;
?。ㄈ┘倜八藢@蛎俺鋵@?;
?。ㄋ模@暾埼传@授權的;
?。ㄎ澹@麢啾惶岢龀蜂N請求或被啟動無效宣告程序的;
(六)存在專利權屬糾紛的;
(七)質押期超過專利權有效期的;
(八)合同約定在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時,質物的所有權歸質權人所有的;
(九)其它不符合出質條件的。
第九條 中國專利局在受理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申請之后,依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審查下列內容:
(一)質押合同條款是否齊全;
(二)是否出現(xiàn)第八條所列情況之一;
?。ㄈ┦欠癜匆笱a正;
?。ㄋ模┢渌斜匾獙彶榈膬热?。
第十條 中國專利局自受理日起15日內(不含補正時間)作出審查決定。
第十一條 經審查合格的專利權質押合同準予登記,并向當事人發(fā)送《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通知書》。
經審查不合格或逾期不補正的,不予登記,并向當事人發(fā)送《專利權質押合同不予登記通知書》。
第十二條 中國專利局設立《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簿》,供公眾查閱。
第十三條 質押期間專利權人就有關專利提出著錄項目變更請求時,須經質押雙方當事人同意。
第十四條 變更質權人、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及數(shù)額或者質押擔保的范圍的,當事人應當于作出變更決定之日起七日內持變更協(xié)議、原《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通知書》和其他有關文件,向中國專利局辦理變更手續(xù)。
第十五條 申請延長質押期限的,當事人應當在原質押期限屆滿前持延期協(xié)議、原《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通知書》及其他有關文件,向中國專利局辦理延期手續(xù)。
第十六條 提前解除質押合同的,當事人應當自解除質押合同的協(xié)議簽字后七日內持解除協(xié)議和《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通知書》向中國專利局辦理質押合同登記注銷手續(xù)。
第十七條 專利權被無效、撤銷或其他原因喪失后,當事人應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持專利權喪失憑證和原《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通知書》,向中國專利局辦理質押合同登記注銷手續(xù)。
第十八條 因主合同無效致使質押合同無效的,當事人應當向中國專利局辦理質押合同登記注銷手續(xù)。
第十九條 質押期限屆滿,當事人應當持合同履行完畢憑證以及《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通知書》,向中國專利局辦理質押合同登記注銷手續(xù)。
質押期限屆滿后15日內當事人不辦理注銷登記的,該合同登記將被自動注銷。
第二十條 經中國專利局審核后,向當事人發(fā)出《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注銷通知書》。
專利權質押合同自登記注銷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條 提交虛假合同證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取得或偽造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的,中國專利局將依法注銷該合同登記,并由當事人所在地專利管理機關處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二條 申請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的,當事人應當按規(guī)定繳納登記費。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由中國專利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